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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24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7,141,3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35,0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62,141,300.00元。另外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7,684,6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4,456,7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22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CDA50247《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2017年11月23日,公司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成都经开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募投项目“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和“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机械”)。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2018年1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长江机械同招商证券分别与建设银行成都经开区支行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注销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已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2019-037)。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19年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中间环产品搭配公司其他产品以组件形式进行销售,在项目效益测算时根据中间环产品占组件价值的比例估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2:受近两年汽车行业销售下滑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年度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XYZH/2020CDA40090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招商证券对豪能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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