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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6,564,071.04元。2019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105,186.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2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69%。2019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制定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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