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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855                   公司简称:华荣股份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总股本337,1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7,438,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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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防爆电器、专业照明设备供应商,报告期内主要从事防爆电器、专业照明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制造能力、营销服务能力和安全可靠的产品质量,已成为国内防爆电器行业、专业照明行业的领导企业之一,并担任上海照明电器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公司主要产品为厂用防爆电器、矿用防爆电器和专业照明设备。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链不断拓展、延伸,已经形成了产品类别齐全、规格型号众多的产品系列,小到防爆接线盒、防爆开关,大到防爆开关柜、正压防爆分析屋,各类防爆电器、专业照明产品共50多个大类,300余种不同系列,千余种不同型号规格。

  依托多年积累形成的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配套、个性化的定制设计以及全方位的防爆电器、专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煤矿、天然气等存在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环境及配套厂区以及公安、消防、铁路、港口、场馆等需要专业照明设备的领域,在业内享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声誉,公司防爆电器与照明设备质量稳定可靠,获得全球多个地区与国家的认证资质,产品已在全球较多的石油化工项目上广泛应用,产品出口形势持续增长。

  近年基于自身战略发展考虑,在巩固和加强防爆电器、专业照明领域的领先地位的同时,也积极探索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具有发展潜力的业务领域,实现公司业务的适当延伸。

  (二)经营模式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根据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独立进行经营活动。公司采取事业部制管理体制,各事业部均具有各自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

  1、采购模式

  公司按照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主要包括:公司各事业部下属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的采购技术文件、检验标准和相关资料;制造部负责提供“采购申请单”;采购部采用各种比价方法和招标的方式,负责执行具体的采购活动;品管部负责采购原材料的进货检验和验证,保证采购原材料符合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的要求。

  公司各事业部均采取合格供应商制度,由下属采购部通过现场考察、样品和资质文件审查等方式进行筛选并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并与之签订年度框架协议书,公司优先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目前,公司拥有着一支长期稳定、信誉良好的供应商队伍。

  2、生产模式

  公司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理念,采取以销定产、适度库存备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由各个事业部下属生产计划室根据销售部门的订单情况并综合考虑月度备货计划和库存情况,确定产品工艺、技术图纸,制定原材料及配件采购计划、生产计划并予以分解下达,安排各车间组织生产。

  公司部分产品的电镀、喷塑、焊接、部分机加工等非关键性工艺环节采用外协生产模式,由外协厂商完成。

  3、销售模式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销售服务体系,并形成以业务发展商协助销售为主、公司自主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销售战略、管理和技术支持

  公司管理层根据国内经济形势、行业总体发展等因素制定销售业务的宏观战略规划,并由各个事业部根据各自产品和所处细分市场实际情况予以细化执行,具体而言,公司各事业部根据管理层制定的宏观战略规划,结合销售部门、服务部门的客户信息反馈、市场动态收集,对总体销售目标进行分解,进而制定具有可行性的详细销售计划,并及时进行营销数据统计分析,对销售计划及时进行完善。

  公司各事业部下属销售部门根据销售区划开展业务,对不同区域的业务发展商提供产品推介、投标服务和选型报价等技术支持,辅助业务发展商进行市场开拓、客户关系维护,并进行合同签订、生产安排跟进、项目结算等业务活动。销售部门还定期收集市场动态、客户需求等信息,对客户采购、款项结算以及业务发展商业绩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由于防爆电器、专业照明设备的技术性强,选型配套、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的要求高,公司在招投标、直接协商等环节中与业务发展商开展合作,并在达成销售意向过程中与客户就产品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环节直接进行沟通,更有利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营销服务,进而提升客户认可度和市场竞争力。

  (2)市场开拓与业务发展商制度

  公司产品涉及厂用防爆电器、矿用防爆电器、专业照明设备等多个领域,下游客户数量众多、地域和行业分布非常广泛,仅仅依靠公司自身力量和资源难以有效地开拓市场和促进业务发展。因此,公司在多年经营实践中,逐步摸索并形成了一套制度健全、组织完整、高效稳定、符合行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业务发展商制度,该制度是公司成为国内领先的防爆电器、专业照明设备供应商的重要基石。

  公司所采取的业务发展商制度是指以支付业务费用的方式,选择特定自然人作为业务发展商,形成正式、长期的合作发展关系,并制定一系列市场拓展的业务流程和内部管控等方面的程序,由公司指导和规范业务发展商的市场拓展、客户维护行为,并使其协助公司达成交易,由公司将产品直销给客户,并由客户直接向公司支付货款,从而达到减少中间环节的一种特定的直销模式。

  (三)行业情况

  1、防爆电器行业

  (1)防爆电器行业概述

  从全球角度看,防爆电器行业的诞生、发展与特定国家、地区的工业化程度紧密相关,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防爆电器行业发展已经较为成熟,而随着中国、俄罗斯、巴西等新兴市场国家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需求不断增长,以及新的能源资源不断被勘探开发,新兴市场将成为未来全球防爆电器市场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国内方面,我国防爆电器行业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经历了50多年的发展历程,现已形成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市场环境和较完整的研发、设计、标准、制造和检测体系。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石油、化工、煤炭、交通、纺织、冶金、粮油加工等工业的高速发展,带动了防爆电器工业的发展。

  近年来虽然我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但是整体上仍然保持了较快的发展趋势,对能源的需求持续增长,石油、化工、煤炭等相关行业仍然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同时,煤炭、石油、化工行业对安全生产和生产效率越来越重视,对防爆电器产品的需求保持增长,以上因素共同推动了防爆电器行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防爆电器行业市场前景

  总体而言,国内防爆电器行业的发展趋势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趋势的关联性较强,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整体持续发展,国内防爆电器行业也迎来快速发展期,目前我国防爆电器行业产品的品种结构基本齐全,各种容量等级、各种防护条件、各种使用环境的防爆电器产品以及按照中国标准和其他国家、地区标准的防爆电器产品均能生产,基本上可以满足我国煤炭、石油、化工等行业发展的需要,其中部分产品实现境外出口。

  2、专业照明行业

  (1)专业照明行业概述

  专业照明设备指应用于特殊环境下的照明设备,又称特殊环境照明设备,该种设备能满足客户在强振动、强冲击、强腐蚀、高低温、高湿、高压力、电磁干扰、宽电压输入等环境下对特种配光、信号、应急等提出的特殊照明要求。作为照明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照明行业在各行各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公安、消防、部队、铁路、港口、场馆等领域。

  1978年以前,中国照明市场尚未实现细分。在电力、铁路等特殊环境领域应用的产品与民用照明产品差异不大,国内尚未出现专门的专业照明企业。上世纪90年代后,随着外资照明品牌进入中国市场,中国专业照明市场开始进入缓慢发展阶段,市场几乎为外资品牌所垄断。

  2000年以来,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为专业照明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目前,专业照明行业正朝着专业化、细分化方向发展,产品开发与市场营销都更加专业化,市场竞争由外资品牌的绝对优势开始走向多元化竞争。

  (2)行业市场前景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发展的逐渐平稳以及中国经济步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并在我国加大节能环保照明力度的有力推动下,我国专业照明行业市场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整体趋势。

  根据工信部印发的《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未来国家将推动照明电器工业向高品质、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积极推动智能照明技术研发及应用,结合智能家居、智慧城市,重点发展适应各种照明应用场所需要的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LED照明产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4,254.65万元,较2018年增加19.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12.72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24.7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

  ■

  母公司:

  ■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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