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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0-02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410,524.49元,提取盈余公积10,513,755.6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1,122,615,695.7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83,021,507.29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及股本转增。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在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派发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时间、比例

  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但至少每三年要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及保证每股收益持续稳定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公司最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东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焦炭、煤化工,2019年,受焦炭市场价格经济周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东北地区焦炭市场整体呈现偏弱行情,受煤矿整治整合政策影响,原煤紧张,外购原煤成本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2,552.3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46%,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041.0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9.32%,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资金支持公司2020年经营发展。

  (四)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1、公司主要资金使用集中在原料煤采购方面,受本地煤矿政策影响,本地煤炭企业开工率不足,原料煤供应紧张,价格有上涨趋势,预计原料煤采购所需资金会进一步增加;

  2、2020年受疫情及产品市场影响,公司多项产品价格变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流具有不确定性,应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恶化的准备,提升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

  3、近年国家及地方针对安全及环保问题出台多项政策以促进化工企业高效、绿色、可持续发展,2020年公司为强化安全生产,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增加安全和环保支出;

  4、维持公司正常经营,保证偿债能力,公司仍需预留一定的资金用于偿债和经营周转。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为减少公司流动性风险,维持公司正常经营,保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的流动资金,以便未来更好的回报公司股东。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情况、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及转型升级战略,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 网络平台以网络平台在线互动交流的形式召开 2019 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时间请关注公司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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