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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较高,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2019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客观公允的工作原则,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其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的审计机构,并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20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审议《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会议前,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天健所在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鉴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5、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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