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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0-057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浙江交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交科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4号文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交科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07”。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25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50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4月22日(T日)结束。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交科转债总计20,846,359张,即2,084,635,9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3.39%。

  二、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4月24日(T+2日)结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

  三、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此外,《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1张由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合计为58,828张,包销金额为5,882,800元,包销比例约为0.24%。

  2020年4月28日(T+4日),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处,由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的联系方式

  发行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87569087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联系电话:010-66551470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联系电话:0571-87003331、87005796

  发行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发行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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