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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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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南昌经开区金开集团
或其下属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暨调整投资实施年产2.6亿颗高端光学镜头产业化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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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上接C47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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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该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六)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继续为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八)关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继续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关于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及本公司为其担保的议案
(十)关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继续为其参股子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二)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三)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四)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十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5.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5.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5.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5.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5.05发行数量
15.06限售期
15.0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5.08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限
15.09上市地点
15.10募集资金用途
(十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十七)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十八)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十九)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十)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二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五、七、八、九、十、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十为关联事项,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回避表决。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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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在2020年5月18日16:00 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国清、熊君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20年5月12日,本人(本单位)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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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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