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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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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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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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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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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富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陈功林、陈静、陈也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陈晓先生、陈功林先生、陈静女士及陈也寒先生的《关于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公司申报上市以来,公司原控股股东为陈宗明先生,后由于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宗明先生于2015年逝世,陈宗明先生所持股份分别由陈晓先生、陈功林先生、陈静女士按照40%、30%、30%的份额继承,其中陈晓先生继承10,038,407股、陈功林先生继承7,528,805股、陈静女士继承7,528,805股。秉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拟申请境内 IPO 的企业,需要在发行条件等方面满足“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要求。因此相关中介机构建议后续陈晓先生、陈功林先生、陈静女士通过采取“一致行动”的形式以确保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在“公司IPO前”、“IPO审核阶段”及“上市后三年内”等阶段内不发生重大变化,保障公司能够持续符合上市要求。
因此,2016年8月3日,陈晓先生、陈功林先生、陈静女士及陈也寒先生为了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时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
2020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泰豪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代放先生。基于此,陈晓先生、陈功林先生、陈静女士及陈也寒先生之前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在协议期满后仍为一致行动关系的目的也已完成,现已无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之必要,并且上述各股东之间经济互相独立,不存在业务往来,且除陈晓先生外,其他各方均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故各方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并告知公司。
二、其他说明
1、上述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行为不违反《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2、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司目前控股股东为泰豪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代放先生。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各方将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身意愿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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