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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20-031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净资产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具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于2020年2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胜先生,项目合伙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8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2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上市商业银行审计等方面具有逾11年的丰富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菁女士,项目高级经理,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8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2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上市商业银行审计等方面具有逾11年的丰富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人昌华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1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19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上市商业银行审计等方面具有逾16年的丰富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胜先生、签字会计师陈丽菁女士以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昌华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350万元(其中包括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半年度审阅以及第一、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等费用300万元,以及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该费用包括有关的税费以及差旅、办公、出差补贴等各项杂费,与上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审计服务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公司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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