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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转债代码:113514         转债简称:威帝转债                          

  转股代码:191514         转股简称:威帝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5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溢价发行,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5,000,000.00元。2015年5月22日主承销商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购款230,55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6,670,000.00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107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8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6,500,000.00元(含增值税,下同),实际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人民币193,500,0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1,096,606.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403,393.1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470号验资报告。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26,088,059.08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3,636,731.6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制定《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5年5月,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与上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与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执行差异。目前,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8年7月,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与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执行差异。目前,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已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中介及其他发行费用1,096,606.8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笔费用已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1)用于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

  (2)用于汽车电子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一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一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000万元和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7,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1月29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19JG0398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为2019年1月30日,产品到期日2019年6月26日,期限147天,本期预计收益率3.8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2019-008)。公司已于2019年6月26日赎回该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471,625.00元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月29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19JG0399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为2019年1月30日,产品到期日2019年11月28日,期限302天,本期预计收益率3.80%。(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2019-008)。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8日赎回该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4,000万元及收益1,262,444.44元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7月9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JG1001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为2019年7月10日,产品到期日2019年8月9日,期限30天,本期预计收益率3.45%-3.5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2019-029)。公司已于2019年8月9日赎回该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3,500万元及收益100,625.00元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000万元和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7,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1月1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19JG0169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为2019年1月11日,产品到期日2019年12月26日,期限350天,本期预计收益率4.00%。(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2019-001)。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6日赎回该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10,000万元及收益3,833,333.33元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月1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19JG0171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为2019年1月11日,产品到期日2019年9月25日,期限258天,本期预计收益率4.00%。(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2019-001)。公司已于2019年9月25日赎回该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4,500万元及收益1,270,000.00元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月30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该产品起息日为2019年1月31日,产品到期日2019年5月2日,期限92天,本期预计收益率3.8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2019-008)。公司已于2019年5月5日赎回该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2,500万元及收益253,993.06元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7月9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JG1001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为2019年7月10日,产品到期日2019年8月9日,期限30天,本期预计收益率3.45%-3.5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2019-029)。公司已于2019年8月9日赎回该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2,500万元及收益71,875.00元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电子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2,163,782.57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1,497,886.39元在满足约定付款条件时从公司账户支付。本事项经2019年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80,625,535.77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10,885,067.35元在满足约定付款条件时从公司账户支付。本事项经2019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9年度《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以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5月22日划转到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签订合同金额152,368,027.37元,实际支付141,473,665.67元,其余款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支付。

  注5:募集资金总额 216,670,000.00元,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803,206.59元,无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注6: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因设备调试于2019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在本年度实现效益。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7月27日划转到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签订合同金额22,899,350.66元,实际支付20,087,345.02元,其余款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支付。

  注5:募集资金总额192,403,393.14元,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450,613.42元,无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注6: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包括各模块开发及后续测试和试运行,整体产品建设期2年。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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