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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所属子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融资租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所属子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徕木股份”)及所属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亿元(包括尚未到期的授信额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拟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不超过8,000万元。

  被担保人: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科技”)、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徕木”),以及控股子公司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连电子”)、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徕木”)。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70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6,604.8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科技”)、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徕木”)、控股子公司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连电子”)和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徕木”)2020年度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松江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寿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汉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支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括尚未到期的滚动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授信业务为准,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专项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等,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等,具体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与所属子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

  1、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徕木科技、康连电子、湖南徕木、江苏徕木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亿元(含实际已发生借款担保余额3,700万元);

  2、所属子公司徕木科技、康连电子、湖南徕木、江苏徕木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亿元(含实际已发生借款担保余额38,418.8万元);

  二、2020年度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正奇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授信额度8,000万元,融资租赁方式包括回租赁和直租赁。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依据公司相关流程在上述融资租赁额度、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内办理具体融资租赁、授信、担保及基于授信的具体融资业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权期限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超出上述额度及范围的授信及担保、融资租赁,则超过部分需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三、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

  [注] 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于2020年4月3日更改为: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产品、模具及配件、五金机电生产、加工、销售;偏光片、液晶模块、触摸屏的生产;电子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医疗器械批发、零售;劳防用品(除医用)、防尘口罩(非医疗器械类)生产、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

  ■

  [注]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于2020年3月10日更改为: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模具及配件、电子产品(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备)、五金机电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冲压制品、注塑制品的设计、制造、销售;电子连接器、汽车零配件研发、制造、销售;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Ⅰ类、Ⅱ类医疗器械、工业防护用品、劳保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贸易代理;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融资租赁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融资租赁额度仅为公司拟办理和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融资租赁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融资租赁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7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8%;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6,604.8万元,(其中借款担保余额36,604.8万元,融资租赁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5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六、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申请融资租赁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申请融资租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租赁,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项是在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的,且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相应担保、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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