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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临2020-013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向江有归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2847号)核准,根据公司发行方案,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风创投”)发行32,206,66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截至2017年1月13日,公司向惠风创投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206,66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7.50元,募集资金总额241,550,000.00元,坐扣承销费3,600,000.00元和财务顾问费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3,95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开立的账号为571904741610302的人民币账户内,同时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归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坐扣的财务顾问费4,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开立的账号为571904741610302的人民币账户内,因此公司募集资金金额为237,950,000.00元。另扣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评估费、律师费、审计费、验资费以及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9,115,333.07元以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34,666.9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 [2017]16号验资报告。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634,080.00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19年6月21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16年6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明确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办法。

  2、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情况

  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开立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专项账户,账号为571904741610302,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已注销。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17年1月1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4,105,333.07元,主要为中介机构费用等其他交易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金额。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等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5月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31,634,080.00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富润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12月)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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