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我们尊重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论,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 、 、
程惠芳 吴奇石 葛劲夫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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