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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43338         债券简称:17益佰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列示的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编制2019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专项储备”等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外,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仍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16号文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16号文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一致。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八、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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