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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30                 公司简称:中国高科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为:公司报告期内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19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174,758.62元。

  因公司2019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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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包括教育及物业租赁业务。公司董事会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以职业教育领域为公司战略方向,稳步推进教育业务发展布局,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的教育服务管理集团。

  1)教育业务

  公司以职业教育为主要经营内容,聚焦于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专业为主的泛IT领域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业务,和以医学教育为主要方向的在线职业教育。

  2019年公司以内生方式拓展和培育了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业务,通过端到端的OBE人才培养闭环模型及工程教育认证为思想内核,独立研发了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前沿IT类高校教学体系及教学资源等教育产品,与合作高校共建前沿产业专业方向,帮助高校规划专业发展路径、建设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提供课程及实习实训教学资源、实施专业教学服务、辅助高校学生管理等。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解决方案,搭建高校端到企业端的人才培养桥梁。以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建设高校人才培养体系,为高校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资源与教学服务,以学院/专业共建的形式同高校开展产教融合深度合作。

  公司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业务,一方面积极响应了国家在产教融合领域及新工科建设方面政策的号召,另一方面,对目前国家优先发展的前沿信息科技类技术领域提供了高端人才培养服务,间接支撑相关技术领域的发展。公司将继续重点培育并致力于打造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和业绩支撑性的主营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英腾教育主要从事医学教育领域的职业考试培训业务,以医学教育职称培训为主,辅以医学相关执业资格考试备考服务,以及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教育、考核、培训、监管一体化的云平台。

  2)不动产运营业务

  公司传统的不动产运营业务主要包括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高科南山大厦的出租业务,以及公司经营的上海方正大厦及招商局广场商品房出租业务。持有性物业及租赁业务平稳运行,公司也在推进传统不动产运营业务的模式优化,包括推进深圳高科南山大厦深圳城市更新计划项目。

  2、行业情况说明

  教育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建设教育强国,加快教育现代化,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决定性因素。同时,教育也是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长尾产业,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在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国家竞争力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全国教育大会上,习总书记强调要发展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努力让每个人享有受教育的机会,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完善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加快发展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同时不断推进教育改革,实现我国由教育大国到教育强国的历史跨越。

  2019年以来,国务院和教育部也主导发布了多份政策文件。2019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提出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实施原则和重点任务,目标是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推动我国成为学习大国、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

  2019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同时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2019年4月教育部等部门相继发布配套政策和方案。

  2019年12月5日教育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鼓励发展多层次的职业教育,推进多元办学,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支持社会各种主体广泛参与职业教育。体现出职教改革的重要性,强调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的重要地位。民办高等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作为国家职业教育的重要承载者,未来将在产教融合方向和政府多元支持下履行人才输出的职责。

  2020年初,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背景下,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正在重塑教育形态,使得知识获取方式和传授方式、教和学关系逐步发生深刻变革。在教育领域,科技创新方式正在从内容注入、到资源重组、到学习方式调整、再到评价体制变革,全过程改变教育的创新模式,也给未来教育赋予了无尽的发展空间。

  产教融合领域行业情况:

  2015年以来,产教融合是政府、高校、产业界等各方致力于推进的工作重心之一,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纲领性文件,通过持续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改革,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之间的有机融合,解决科技革命、产业变革与高等教育系统之间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并最终推进整个教育体系、人才培养链条和产业体系围绕技术变革而实现创新、融通和共享。

  随着2019年2月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以产教融合为长期方向的职教改革随着各项政策的颁布拉开序幕。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大规模发展迫切需要高职院校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主体积极加强与产业对接,从硬件资源、教师资源、课程资源、信息化教学资源、校企合作资源多个维度引进社会力量。

  2019年3月3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促进学科融合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构建基础理论人才与“人工智能+X”复合型人才并重的培养体系,探索深度融合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新模式,适度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双一流”建设目标的提出,预示全国现有普通高校可以选择合适方式,积极争创世界、全国、省域的一流水平。办学水平的提升关键在于学科建设水平的提升,“新工科建设”正为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提供了重要突破口。建设以互联网和工业智能为核心,包括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科学与技术等相关工科专业,培养造就一大批多样化、创新型卓越工程科技人才,为我国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策。

  2019年12月5日,教育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要注重和坚持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强调高校与企业之间协同作战、及时把握科技与产业技术需求,面向未来科技开展基础研究与前沿产业技术研究,面向未来布局专业,培养具备更高的创新创业能力和跨界整合能力的国际化人才,建立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模式。高校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人才的培养上刚刚起步,加之技术迭代速度极快,从长远来看,急需政府、高校、企业联动发力,依托社会治理的力量构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创新教育生态。

  与此相应,国家正致力于推进各类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基于区域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产业集群与学科集群深度融合,形成区域性科技创新体系,与区域互融共生,以此增强产业的全球竞争力。这为创新驱动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提供了宽广的空间。以中国高科与山东省的合作为例,2019年5月,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两大阶段性目标,一是到2022年,初步建成人工智能产业生态链,基于人工智能与产业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智能经济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二是到2025年,人工智能产业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与“十强”产业融合发展更加紧密,成为全国一流乃至世界有重要影响的产业集群。2019年年底,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颁布了《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包括将现有半数左右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30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区等多项措施,为产教融合落地实施提供了肥沃的土地,也为打造区域产教集群融合科技创新体系明确了路径。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公司营业收入主要包含不动产租赁收入和教育收入,教育收入中主要以在线教育服务收入为主,根据考试时间的不同,不同季度在线教育服务收入金额有所变动;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四季度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等事项导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第四季度亏损较多,主要是由于公司在年底计提全年员工工资绩效奖金以及计提资产相关减值损失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专注于职业教育领域,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稳步推进原有教育板块业务发展,积极完善教育产品,开拓新市场领域,同时稳定经营不动产租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16.76万元,同比下降7.94%。

  (一)深耕职业教育领域,聚焦自主产品和服务标准的构建,打造核心竞争力

  公司以职业教育领域为战略方向,本着产品思维,打磨自主开发教育产品,制定服务标准,抓住市场契机,积极拓展新业务领域。2019年,公司实现教育板块业务收入6,833.57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68.91%,较去年同期增长17.54%。

  教育业务板块中,2019年公司以内生方式拓展和培育了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业务,凭借清晰的业务部署和高效有力的落地执行,产教融合业务已冲破初期发展的艰难阶段。在产品研发方面,已独立研发完成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前沿IT类高校教学体系及教学资源等教育产品和解决方案,筹划与高校共建前沿产业专业方向包括: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人工智能专业、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等。业务拓展方面,公司已与多家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合作高校层次涵盖双一流、双万(985、211、省重点)、应用型本科及高职高专,合作专业学历层次涵盖硕士、本科及专科。此外,为推动产教融合业务快速发展,公司亦在积极推动政企合作、机关单位合作、头部互联网企业合作等多渠道的发展路径。

  公司控股子公司英腾教育凭借在医学教育领域打下的扎实基础,不断拓展和创新盈利模式。2019年开拓建立了职称考试培训产品下的业务创新模块,同时提升发展执业资格培训业务以及ToB业务,探索和实施了公共应急救护型产品等多渠道的发展方向。通过多元化的创新发展,确保英腾教育生产经营整体平稳运行的同时,保持了营业收入平稳增长的态势。

  此外,公司的其他外延并购计划也在持续筹划和推进中,推进包括但不限于医学的单一学科职业教育布局,纵深拓展单一学科教育服务,拓展跨学科全日制职业教育业务,并在此基础上针对相关学科进行纵深发展,通过线上及线下平台提供终身教育服务。

  (二)平稳经营传统物业租赁业务,房地产业务基本退出

  报告期内,公司传统的物业租赁业务平稳经营。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高科南山大厦出租率稳定且良好,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11.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93.96万元。同时,公司已申请将高科南山大厦纳入深圳城市更新计划,目前该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之中。母公司经营的上海方正大厦及招商局广场商品房可出租面积为3,984.26平方米,本报告期实现租赁业务收入467.04万元。

  房地产业务方面,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已基本销售完毕。

  公司始终以合规经营、规范运作为发展基础,不断加强和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强化公司治理。公司将夯实现有教育板块,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平稳经营传统业务,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厚公司经营业绩。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按照新金融准则的衔接规定,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因此不涉及以往年度会计报表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公司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规定执行,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9户,本期合并范围与期初相比无变化,详见年报财务报表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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