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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 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0-012

  物产中大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浙国资发〔2013〕2号)的规定,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中介机构(包括其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原则上不超过5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超过可连续审计年限上限,因此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其多年来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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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潘建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潘建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姓名杨胤,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审计费用112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19年审计费用1333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213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4、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5、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6、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7、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22年

  9、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为葛徐、吴懿忻,2015 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为吴懿忻、王明伟、夏均军, 2016 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为吴懿忻、李斌、王绪,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为吴懿忻、李斌、王绪,2018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为葛徐、李斌、王绪,2019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为江娟、李斌。

  10、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系浙江省国有直属控股企业,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浙国资发〔2013〕2号),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中介机构(包括其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原则上不超过5年。确因申报上市等特殊原因需延长聘用年限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省国资委核准。

  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4年中标承担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至2018年已完成了5年的年报审计工作。考虑到2019年再融资工作进入关键时期,需要原审计机构配合工作,因此公司向浙江省国资委申请续聘一年。2019年10月浙江省国资委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初步确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双方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其多年来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不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1、上市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存在异议;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系主动辞去已承接的审计业务,或已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即被上市公司解聘;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间距离年度报告披露日较近,审计进度较往年延迟较多,甚至可能影响审计质量和年报按期披露;

  4、上市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5、上市公司上一年度触及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等情形;

  6、本所认定应予以特别关注的其他情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 票反对。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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