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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12号)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23.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844.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20.00万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于2017年1月10日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03480435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8,102.73万元;原于浙江平湖实施的“装饰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及本期按规定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合计4,313.09万元转为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22.39万元,累计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3,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26.5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司分别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行分别签署《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76990322171058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395070100119188888)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已分别于2019年6月、2019年8月按规定注销。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相关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为提高短期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短期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用于该类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该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选购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有关授权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3,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9年6月,浙江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结转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74.37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2、2019年8月,四川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结转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5.69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及“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扩建项目(变更后)”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19-12-31

  单位:人民币 元

  ■

  ■

  注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该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时间为2017年1月,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部分使用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主要厂房设施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安排后续部分生产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和安装工作。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0日、2018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装饰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在扣除未完全履行完毕募投项目的合同金额后,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报告期内,该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已基本完成,主要设备已投产。由于行业龙头企业主要聚集在华南地区,叠加下游客户向华南地区采购的偏好,华东地区定制家具行业发展速度不及华南地区,目前尚未达到预计收益。

  注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该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时间为2017年1月,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部分使用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主要厂房设施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安排后续部分生产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和安装工作。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缓解公司东莞总部的产能限制,公司对经营战略进行调整,将该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300.00万元实施变更,变更后由公司在东莞市常平镇松柏塘村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扩建项目”的建设。变更后,原项目不再投入募集资金,主要设备已逐步开始投产。由于行业龙头企业主要聚集在华南地区,叠加下游客户向华南地区采购的偏好,西南地区定制家具行业发展速度不及华南地区,目前尚未达到预计收益。

  注3: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于四川崇州实施的“家居装饰封边复合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变更,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300.00万元,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扩建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扩建项目(变更后)”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目前尚未达产。

  注4: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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