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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共计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万元),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此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全资子公司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首次提款日起叁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铁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属于关联自然人,刘铁峰先生、全资子公司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刘铁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铁峰先生通过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53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3)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313室

  (4)法定代表人:李岩

  (5)成立日期:2011年2月17日

  (6)经营范围:从事电子科技、计算机、通讯设备、新能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调试、维护,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金融信息服务,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维修,自有设备租赁;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37,150.83万人民币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4层

  4、法定代表人:杨荣兰

  5、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6日

  6、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

  2、借款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万元)

  4、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主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5、担保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6、反担保人:刘铁峰、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反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交纳的评审费、担保费、罚息、债权人实现上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五、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和公允性

  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全资子公司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此融资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刘铁峰先生及子公司本次为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2,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贰仟万元整(2,000万元),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发展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此次融资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反担保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日常经营的支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关联担保审议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过程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反担保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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