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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0-029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荣、刘广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文荣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199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大型国有企业年终决算审计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刘广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具备

  项目合伙人:姓名张文荣,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大型国有企业年终决算审计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刘广,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荣除2019年受到1次行政监管措施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广近三年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独立性、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审查,认为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较高的职业水准,且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很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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