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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0-028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9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45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58,90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2,577,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576,330,000.00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8]0004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576,330,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1,690,328.62元,购买理财产品产生收益15,571,027.3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2,580,195.90元,本报告期内投入金额为107,547,558.7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71,011,160.1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3个银行专项账户,专项账户见“(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9月4日,本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本公司/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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