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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0-037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 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因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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