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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7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2020年5月23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同意提名姚朔斌、姚硕榆、唐霞芝、卞大云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世刚先生、唐松莲女士、陈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世刚先生和唐松莲女士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琳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1)上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有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等情形。(2)上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作为候选人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并同意将此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董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职。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姚朔斌: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就读于上海理工大学、英国华威大学。2005年9月起任职于本公司,曾任销售部副经理、物流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任启东姚记扑克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姚朔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70,502,252 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姚文琛先生、邱金兰女士、姚晓丽女士和姚硕榆先生为父子、母子、姐弟、兄弟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姚硕榆:男,1983年出生,澳大利亚国籍,拥有中国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自主经营甜品连锁店,2006年起任职于本公司,曾任公司生产调度部副经理、采购部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任上海姚记扑克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姚硕榆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4,052,252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姚文琛先生、邱金兰女士、姚晓丽女士和姚朔斌先生为父子、母子、姐弟、兄弟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唐霞芝:女,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陕西省红旗水泥制品总厂财务处会计、处长,陕西广厦审计事务所项目经理,陕西五联会计事务所项目经理,陕西高德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发起人、副主任会计师,上海万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唐霞芝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87,400股,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卞大云: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部,新天资本投资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卞大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0股,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李世刚: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法国巴黎第二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职博士后从事研究工作、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任访问学者、首尔大学法学院任客座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涉及民商法、比较法,近年来关注大数据、个人信息保护和区块链领域相关的法律理论与实践。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课题多项,参与过多个国际学术合作项目。已出版个人学术专著四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国际法比较杂志》等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编著《GDPR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文本和实用工具》,并曾获得过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奖论文类)二等奖等奖项。2010年至今在复旦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职务,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入选上海市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

  李世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李世刚先生已于2018年5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580243)。

  6、唐松莲: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CPA),全国会计高端人才,上海市浦江人才,上海交通大学财务管理博士,美国纽约城市大学 Baruch 商学院访问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议专家。近年来在财务会计国内外权威期刊《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管理世界》、《管理评论》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30 多篇,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与面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上海自贸区委托等多项课题。曾任华东理工大学会计学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现任华东理工大学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同时兼任上海悦心健康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

  唐松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唐松莲女士已于2016年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400125)。

  7、陈琳: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荷兰飞利浦公司任高级研发工程师,从事半导体芯片技术研究,并在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所任访问学者。陈琳教授在信息科技领域研究能力出色,取得系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特别是在半导体存储器、功率电子、先进集成电路工艺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实验和理论研究工作,取得多项原创性的工作,已发表高水平论文70余篇。多篇文章在Science Advances、Nano Letters、Advanced Science、Small、Nanosale、IEEE Electron Device Letters等国际顶尖SCI期刊上发表,同时申请发明专利30余项。所开展的研究工作获得了国家中长期重大专项及国家自然基金委项目的资助,并获得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以及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晨光计划”等人才项目,并入选复旦大学“卓越2025”人才培育计划。2014年10月至今在复旦大学微电子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现任复旦大学微电子学院教授。

  陈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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