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85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1号”文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7,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218,015.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6,031,984.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 16751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2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52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693,113.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306,886.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9年度使用资金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年度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系7,884.60万元,实际转出金额合计系8,410.2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本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产生差异的原因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户在以前年度购买理财产品所产生的收益及账户利息,于本年度随着募投项目改变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9年度使用资金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以上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上述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17年度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19年度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在银行开立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3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9,472.9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置换完成。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2019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不存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2019年8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9,706.32 万元,到期日为2020年8月27日,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提前将合计 9,706.32 万元资金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公司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构建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和支持管理中心三个功能部门。公司已完成该项目场地投入的投资内容,但基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谨慎性原则,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计划投入金额有所节余。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34,794,946.9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偿还2019年6月20日到期的交通银行的短期借款5,000万元,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7年1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2016年12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2018年1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2019年3月14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的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9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13笔保本型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4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的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9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35笔保本型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偿还2019年6月20日到期的交通银行的短期借款5,000万元,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公司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1,279.80万元并延期至2019年度内完成,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86.18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公司终止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节余资金244.07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将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

  

  ■

  ■

  ■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