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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51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2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2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2,570,4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81,370,4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9]G14003650756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247.30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理财收益和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65.7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6,438.48万元。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会分阶段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前次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有效期内审批相关业务合同,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截至2020年4月24日,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如下:

  ■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审批现金管理业务涉及的方案及签署现金管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6、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七、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保荐机构对日丰股份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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