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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5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2.0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2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2,570,4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1,370,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200,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为396000100100516344的人民币账户,实际到位资金393,653,418.87元,包含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71,200,000.00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22,453,418.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9]G1400365075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5月24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

  2019年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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