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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0-021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概述

  公司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是指公司在从事黄金租赁业务时,依据公司库存量及黄金租赁量,通过买入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产品方式对黄金租赁业务合约上的黄金价格波动进行锁定,通过该组合的对冲或其他董事会批准的方式,以锁定黄金租赁成本,规避黄金价格波动造成黄金租赁风险的经营行为。公司进行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只能以规避黄金租赁产生的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 开展贵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在黄金租赁量较大,当金价出现较大波动时,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因金价波动使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与部分银行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

  三、 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品种

  公司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仅限于各金融机构及合法交易平台的黄金远期交易品种,或者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四、 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授权额度

  根据公司对2020年库存量的合理预测、市场销售的预测及公司黄金租赁开展预期情况,2020年公司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交易额度及投入金额预计为:时点交易量预计累计不超过2,000KG,投入资金(保证金)预计不超过76,000万元,交易额度总量及投入资金额度可在授权期间内滚动使用,保证金原则上使用自有资金,但会根据与银行就此项业务洽谈的实际情况使用向该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无需额外支付保证金。

  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宗文先生在该额度内组织安排实施,按照公司相关规范及审批流程进行操作。超过上述授权业务范围及额度时,应另行提请授权,上述事项有效期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 风险分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违约风险:当金价出现快速上涨时,可能存在交易对象停止交易或者不履行合同的风险。

  六、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通过与信用可靠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控制交易对象风险。

  公司已就相关的业务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控制黄金租赁与黄金远期合约交易组合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内控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黄金远期交易。

  七、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一)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锁定租赁成本,进一步规避黄金价格波动造成的黄金租赁风险,是公司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二)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三)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既满足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又能够适时规避黄金价格波动造成的黄金租赁风险,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开展2020年度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锁定租赁成本,进一步规避黄金价格波动造成的黄金租赁风险,是公司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如果相关制度能够得到切实的执行和落实,公司在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将一定程度能够被预防和及时发现并处理,且风险具有一定可控性。

  3、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议案》。

  4、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应严格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

  因此,广发证券对公司开展2020年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0年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核查意见。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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