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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0-029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的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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