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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重新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通”)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顺久恒”)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7,757,440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已对天顺久恒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7,757,440元坏账准备。目前,本案已被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博信智通2019年5月16日就与天顺久恒、深圳前海元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爱亮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日,公司收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受理通知书》[(2019)津0103民初7025号],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2019-048)。

  2019年10月8日,公司收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津0103民初7025号],本案已被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2019-083)。

  二、本次重大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津0103民初3368号],具体内容如下:

  “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与李爱亮,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王彦山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4月21日立案。本案案号为(2020)津0103民初3368号”。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本案已被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重新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对天顺久恒计提了3,878,720元坏账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2019-031)。

  公司2019年度对天顺久恒计提了3,878,720元坏账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0-027)。

  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并已聘请了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尽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津0103民初3368号]。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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