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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实事求是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监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一次会议,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19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以投票表决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2)《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9年3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4、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收购完成后关联交易比例的说明》;

  (8)《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13)《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5、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6、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海丝股权投资向华佳彩增资的议案》。

  7、2019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2019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9、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福建省联标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销售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9年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工作,依章办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实事求是的,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报告期内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均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进行审议表决。

  5、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外,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计提减值情况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7、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2020年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开展内部控制规范的全面实施工作,以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提高内部控制效力及防范风险的能力。

  2020年,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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