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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2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16年2月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5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中小板)股票2,03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53元。截至2016 年3月8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457,359,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6,154,745.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1,204,255.00元,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于2016年3月8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金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767966802279)431,204,255.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3,550,000.00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7,654,255.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320003 号验资报告。

  2、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9年9月25日,公司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524号),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债券。2019年12月25日,公司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28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281,580,000.00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303,045,044.50元,具体包括:使用募集资金180,000,000.00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11,438,594.50元投入建艺环保建筑装饰材料生产加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1,507,450.00元用于建艺装饰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99,000.00元用于建艺装饰设计中心项目。

  2、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无。

  (三)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2、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6年8月制订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16年4月8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梅龙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就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到的资金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9年12月24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及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

  ■

  2、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募投项目投入建设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9年6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中的建艺环保建筑装饰材料生产加工项目、建艺装饰设计中心项目及建艺装饰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前期已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11,000万元将视同直接划转,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以下列表:

  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

  截至日期: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二)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日期: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特此说明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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