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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现金管理产品:本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 196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9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66.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112.3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29日出具了XYZH/2019CQA20223号《验资报告》。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际使用情况

  二、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监管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有友食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总理财额度,适用的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 2019年6月20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38,000 万元,未超过当时股东大会审批的现金管理额度范围。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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