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0-1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0,438,937.29元,增幅46.40%,主要系预付供应商款项增加影响所致。
2、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679,624,656.02元,增幅44.75%,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增加影响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74,381,516.18元,减幅73.41%,主要系本公司之子公司酿酒公司前期预付的工程款及土地款在本期结算所致。
4、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359,873,381.19元,减幅68.46%;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74,612,397.53元,减幅67.62%,主要系本公司在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之后,把预收客户的款项中不含税金额部分列入合同负债项目列示,把税额部分列入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示,本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下降。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8,378,539.68元,减幅33.39%,主要系上年计提的奖金于本期支付影响所致。
6、应付债券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494,679,999.69元,增幅60.01%,主要系本期发行2020年一期公司债影响所致。
7、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发生额减少402,170,356.16元,减幅46.27%,主要系本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销售收入减少影响所致。
8、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发生额减少270,757,842.15元,减幅56.33%,主要系本期消费税减少影响所致。
9、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发生额减少220,068,118.18元,减幅31.19%,主要系本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告宣传费及市场拓展费用减少影响所致。
10、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发生额增加19,839,188.79元,增幅2537.51%,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增加影响所致。
11、少数股东损益本期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发生额减少20,703,577.32元,减幅51.97%,主要系本期非全资子公司经营利润减少影响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877,309,129.05元,减幅156.38%,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减少影响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495,941,368.05元,增幅42741.18%,主要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等三处储蓄存款5亿元涉及合同纠纷,公司已报请公安机关介入,采取资产保全措施,并对其中两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提起了民事诉讼。结合公安机关保全资产情况以及律师出具的专业法律意见,公司对5亿元合同纠纷存款计提了2亿元坏账准备。报告期内,最高人民法院就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作出终审判决,对于我公司通过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由中国农业银行迎新支行承担40%的赔偿责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沙红星支行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共收回三处储蓄合同纠纷相关款项21,485.97万元,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尚处于民事诉讼审理状态,随着案件进展,坏账准备金额可能进行调整。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公告:
2、公司披露了以子公司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投资实施酿酒工程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741,428万元。详细情况参见公司2016年4月28日公告:《关于子公司投资酿酒工程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http://www.cninfo.com.cn/)。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3、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及2019年5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12号)。2019年8月28日,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完毕,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最终实际发行规模为2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58%,并于2019年9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2020年3月17日,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完毕,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最终实际发行规模为1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50%,并于2020年3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4、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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