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为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公司各生产基地医疗防护原料生产的顺利进行,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湖北基地生产单位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欣龙卫材)进入了全国“疫情重点保障企业信贷”支持名单。根据相关信贷支持政策,宜昌欣龙卫材已根据实际需求向工商银行宜都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向农业发展银行宜都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上述两笔借款尚需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上述担保事项原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中包含了上述对宜昌欣龙卫材提供担保的额度,因此本次担保事项待《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后即可生效,不需单独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宜都市陆城太保湖村四组
3、法定代表人: 谭卫东
4、注册资本:8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5年1月8日
6、经营范围:非织造卫生材料及其深加工制品、化学纤维、复合制品的生产、销售;非织造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各种非织造设备的开发、研制、销售;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对外投资业务。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截止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18149.25万元,负债总额为10879.06万元,净资产为7270.1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营业收入为6615.54万元,利润总额为-174.91万元,净利润为 -174.91万元。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本次公司将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宜昌欣龙卫材向工商银行宜都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借款用途为采购原材料、支付能源费用等生产费用。
2、本次公司将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宜昌欣龙卫材向农业发展银行宜都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借款用途为采购原材料、支付能源费用等生产费用。
(四)担保责任及风险
1、宜昌欣龙卫材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宜昌欣龙卫材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作为股东应该为其争取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提供条件。
2、通过对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等全面评估,认为宜昌欣龙卫材经营业务稳定,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且宜昌欣龙卫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帮助其获得资金支持,有利于其经营发展,本公司也应是本次担保的间接受益人。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二、为湖南欣龙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旗下湖南基地生产单位湖南欣龙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欣龙)也入选了全国“疫情重点保障企业信贷”支持名单。根据相关信贷支持政策及湖南欣龙生产与新冠肺炎相关的防疫产品的资金需要,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需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董事会拟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上述担保事项原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由于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同时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中包含了上述对湖南欣龙提供担保的额度,因此本次担保事项待《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后即可生效,不需单独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欣龙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南常德津市工业集中区团湖大道西侧
3、法定代表人:谭卫东
4、注册资本:83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4年05月13日
6、经营范围:非织造材料及制品、特殊纤维材料、功能性新材料、复合材料生产销售 。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股权。
8、截止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14487.29万元,负债总额为8548.03万元,净资产为5939.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 %,营业收入为9036.86万元,利润总额为-481.62万元,净利润为-481.62万元。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湖南欣龙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借款期一年。本公司将为湖南欣龙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责任及风险
1、湖南欣龙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现湖南欣龙根据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生产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作为股东应该为其争取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提供条件。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通过对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等全面评估,认为湖南欣龙经营业务持续向好,且湖南欣龙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措施帮助其获得资金支持,有利于湖南欣龙的经营发展,本公司也应是本次担保的间接受益人。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3、本公司持有湖南欣龙55%的股份,邵阳二纺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湖南欣龙45%的股份。邵阳二纺机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基于其在湖南欣龙中的持股比例,为本公司此次担保提供相应担保,并以其所持湖南欣龙45%的股权办理股权质押手续。该质押股权担保的债权金额为1350万元。公司此次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是公平、对等的。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没有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成立后,公司对外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6亿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告净资产的56.44%。
四、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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