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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0-02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产品及业务

  公司致力于工业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以及工业尾气回收循环利用。公司经营的工业气体可大致分为三类:普通气体、特种气体以及清洁能源。其中普通气体包括氧、氮、氩、二氧化碳、乙炔、丙烷等;特种气体包括氦气、氢气等;清洁能源包括液态天然气等。公司形成了以工业气体产业为基础,以节能环保产业为拓展方向的“双翼战略”。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钢铁、石油、化工、机械、电子、光纤、半导体、芯片、玻璃、陶瓷、建材、建筑、食品加工、医药医疗等行业。

  (2)行业地位

  中国作为拉动全球市场经济的主要引擎,工业气体市场规模经过近十年的快速增长,2018年达到了1300亿元以上的规模,预计未来几年仍会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气体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自设立以来逐渐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影响力。由于工业气体的运输成本会随着距离的提升而增加,市场的竞争主要体现为区域性竞争,一旦在区域内确立竞争优势,会对潜在竞争对手形成较高的竞争门槛,先发优势明显。公司作为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理事单位,湖北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会员单位,湖北省工业气体协会副理事长单位,销售业务主要集中在华中地区,形成了较强的区域性优势。在瓶装气体市场,公司在湖北省占有70%的市场份额,终端销售网络覆盖全省;在液态气体市场,公司凭借鄂东浠水、鄂西猇亭两大生产基地,以及正在投建的鄂西北气体营运中心、潜江化工业园7万吨食品氮项目,合理优化产业布局,完善物流配送网络,液态气体市场份额在华中区域拥有绝对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工业气体行业在经过2018年价高量紧后,由于产能释放,液氧、液氮市场价格呈下行趋势。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和市场变化,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因素采取灵活经营策略,对外增加销量,扩充区域市场份额,对内优化产业布局,降低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提高了公司业绩。

  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5,623,667.86元,比上年度增长6.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527,935.04元,比上年度增加12.17%;公司总资产1,224,965,544.5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611,744,885.05元,资产负债率50.06%。

  全年销售液态气体37.21万吨(其中:液氧20.45万吨、液氮11.37万吨、液氩1.27万吨、液二氧化碳2.16万吨、液化天然气1.95万吨),比上年增加22.59%,销售瓶装气体308万瓶,与上年量平价长,管道气28000余万方,较上年小幅增加。经营业绩增长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新疆单晶硅氩气尾气回收项目自2018年9月投产以来运行稳定,以及公司液态气体销量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安全”和“利润”两大核心,通过“更精、更细、更深”的管理、人才、文化建设,在各项管理上取得了成效。

  (1)全面提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能力,实现全年零安全事故

  安全是公司最大的效益,公司的安全管理已处于规范固化阶段,实现全年零安全事故,有效地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上市起到保驾护航作用。2019年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启动宜昌蓝天气体有限公司和浠水蓝天联合气体有限公司三体系认证工作,并于2020年1月中旬通过验收。人员配置方面,公司共增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人。为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公司组织各分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主要生产管理岗位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并在2019年4月上旬组织开展为其一周安全管理人员封闭培训,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安全专业管理知识。

  (2)深耕湖北市场,辐射华中,深度挖掘客户价值

  2019年的市场竞争趋于激烈,产品价格经历2018年的高峰后,在2019年上半年开始回落,公司凭借深耕市场战略、产品结构合理布局来达到管理提升、内部挖潜的目的,液态销售扩量成效显著,瓶装气体稳中有升。公司一直以来致力于提高客户忠诚度,建立客户关系网,通过已有客户挖掘潜在新客户;充分发挥公司品牌及终端网络的效应,促使气体销售从单一区域向其他区域延伸,湖北省外销售额得到较大幅度增长;提供客户的专注度,增强客户对公司的偏好和依赖性;保证公司气体品类的多元化,促使已有客户在公司实现一站式购买;激活历史交易客户。

  (3)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做到“更精、更细、更深”

  2019年内控管理和成本控制围绕“更精、更细、更深”的目标也取得较好成绩,各项专项管理的落实解决了过去存在的短板,应收账款回收和账期控制都达到最佳状态,以成本控制为核心的绩效改善工作在全公司得到基本落实,各项单耗、费用控制都有了具体方法和措施,并得到持续改善。

  (4)夯实的技术实力

  在研发方面,公司成立专门的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进行研发,并与三峡大学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进行产学研合作,并出台《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保障研发的进行。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公司形成了丰富的技术积累并于2015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在多个行业细分领域取得了技术突破,例如,公司是国内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在技术上实现对含油氩气净化回收的工业气体企业,尾气回收利用率高达90%;公司于2013年启动的“富氦工业尾气回收再利用关键技术及其工业化应用研究”研发项目,通过技术创新解决了业内困扰的常压氦气尾气回收问题,获得专利《一种用于氦气回收的稳压回收装置》;2015年,公司发起对宜昌猇亭空分装置的节能技术改造,运用多项独有创新技术,该项目“针对特定型号液体空分进行节能降耗研究”取得了湖北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公司不断将新技术进行成果转化,形成了雄厚的技术储备。截至目前,公司获得已授权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47项,四个研发项目成果取得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5)物流管理效率极大优化,司机队伍素质得到提升

  按照公司物流三年规划,2020年公司物流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改革,基本达到体系化、制度化、流程化的管理目标。公司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路线优化、合理调度,信息化管理等措施,持续不断地强化司机的技能培训和道德品质的再教育,打造了一支高素质、高效的物流队伍。司机队伍的主人翁意识、安全意识、成本意识、服务意识得到提升,吨公里油耗、满载率等各项指标得到极大优化。

  (6)持续优化生产运行设备

  随着公司规模的壮大,公司液态生产基地、现场制气、工业尾气回收循环再利用项目运行装置数量越来越多,地域分散,保证设备装置长周期安全、稳定、规范的运行,增加产量,降低单耗,是公司获得利润的重要保证。2019年上半年猇亭基地、兴发氢气、压缩空气,经过不断技术改进与调整,在下半年逐步到达正常状态,浠水基地继续保持高效运行,新疆氩气尾气回收循环再利用项目自投产后,不断进行技术优化,每日氩气平均产量由年初的108吨提升到了124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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