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戴晓凤、徐莉萍、严继光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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