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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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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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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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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2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每股转增0.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特征及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且有重大支出的发展阶段,主营业务相关的技术研发投入、生产设备与工艺技术升级改造、营运资金投入等所需资金较大以及新冠疫情影响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抗疫长期性。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0,555,488.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5,038,2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052,6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10.94%。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5,038,28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41,053,596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201,557,149.9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0,555,488.50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2,052,6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印制电路板制造业,该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的特点。在当前云技术、5G网络建设、大数据、人工智能、共享经济、工业4.0、物联网等加速演变的大环境下,印制电路板行业的挑战与机遇并存,为继续保持并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必须更加重视技术创新和技术研发投入,不断进行生产设备与工艺技术的升级改造,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以及业务模式,而相关业务活动均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同时,受宏观经济环境不确定性的影响,公司整体运行成本逐步攀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阶段,需要足够的运营资金进行新项目建设及主营业务拓展。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创新连接,沟通世界”的企业使命,坚持战略引领,深化改革创新,不断结合自身优势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快速补充产品体系并提升电子电路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同时,为适应行业发展变化和进一步落实公司战略规划,公司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生产设备与工艺技术的升级改造,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并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上述业务活动,从而确保公司的比较优势。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力争成为“全球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一流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整体实现较快增长,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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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司将全面推动新五年战略(2020-2024年)的主体框架建设,以“高质量铸就美好未来”为年度经营方针,以“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作为公司发展的五大引擎,扎实构建以运营决策、营销服务、生产管控、能耗分析、安全环保、技术研发、供应链管理、园区管理为核心的智能生态产业圈,紧密围绕企业资源整合,着力推进、落实精细化成本管理,降低控制成本,做好客户管理,从而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及盈利能力。综上,为更好地实现上述战略规划,公司需要持续不断的资金补充和支持。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重视投资者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对于利润分配的内容,同时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本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具体原因如下:第一,公司所处的印制线路板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仍需持续投入较大资金开展技术研发、生产设备与工艺技术升级改造、营运资金等。第二,鉴于目前公司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阶段,项目资金支出压力较大,日益增长的大额流动资金需求强烈,需留存足够的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及其他业务拓展。此外,受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为应对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性及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收益以增强抗风险能力。因此,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且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分红承诺规定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0.94%。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业务拓展、技术研发投入和生产设备、工艺技术升级改造,以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顺利推进,满足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技术研发及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业务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和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行业整体发展实际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0年仍将面临项目资本支出压力以及快速发展阶段日益增长的大额流动资金需求,同时综合考虑了股东诉求和意愿,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2、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等事项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
综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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