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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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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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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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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期解除限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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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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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公告编号:2020-016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售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等品种,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为了控制风险,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等品种,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相关主体(如发售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受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 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将资金安全性放在首位,谨慎决策,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累计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未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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