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孙峰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徐哲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惠丰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应支付给立信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9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19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续聘立信承担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财务审计及相关内控审计。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保持独立性,能够及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精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