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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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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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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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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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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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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0-02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樊家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反应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如下: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反应了2019年1-12月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如下:本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反应了2020年1-3月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该交易为公司日常开展业务所需,交易价格也在遵循市场定价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协商确定,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同意2020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符合公司当期发展需要,有利于充分运用金融机构的资金来为公司发展服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至本次监事会召开之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3月30日结束,经换届提名和选举,由樊家骅、曾广锋、汪昕三位同志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经本次会议审议,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自2020年4月起,3位在任监事除领取岗位薪酬外,另领取监事津贴4000元/月。以上薪酬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交通、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健全的,在设计与执行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并且能够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在保障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最高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三、备查文件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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