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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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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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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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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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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139 公司简称:深圳燃气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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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营业务:本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供应、液化天然气批发、液化石油气批发、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及燃气投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1)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公司城市管道燃气业务为特许经营业务,目前已在广东、广西、江西、安徽、湖南、江苏、浙江、云南、湖北等9省(区)拥有45个城市(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目前公司管道燃气的气源均为天然气,在深圳地区,公司从中石油、广东大鹏等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向用户销售;在深圳以外地区,公司从中石油、所在地区省管网公司等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向用户销售。燃气销售价格和相关服务价格受到所在地政府物价监管部门的监管。
(2)液化天然气批发。由子公司华安公司从国际市场采购进口液化天然气,通过槽车和管道销售给客户。
(3)液化石油气批发。由子公司华安公司从国际市场采购进口液化石油气,通过槽船和槽车批发销售给客户。
(4)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由子公司深燃石油气公司将采购的液化石油气运送到储配站进行储存、灌瓶后,分送给深圳市的居民客户和工商客户。
液化天然气批发、液化石油气批发和零售业务均为完全市场化业务,价格随行就市。
3.行业情况说明
(1)城市管道燃气
近年中国大气污染治理政策不断加强,天然气利好政策不断出台,煤改气、油改气、城中村改造计划持续推进,预计天然气销售量将保持稳定增长。
城市管道燃气作为城市居民生活的必需品和工商业热力、动力来源,行业周期性弱,是城市化的主要标志之一。随着中国城市化步伐加快、消费升级、用户结构改变等因素,城市管道燃气行业的整体发展环境将持续优化。
(2)液化石油气
随着中国城市升级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用户已逐步由使用液化石油气转为使用天然气,对华安公司液化石油气批发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华安公司液化石油气业务未来的市场拓展方向为尚未引进管道天然气的城镇以及城市燃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
随着深圳市城中村管道燃气改造持续推进,深燃石油气公司瓶装气市场将向未开通管道燃气的区域转移;同时公司将配合深圳市政府推动深圳市瓶装气行业整合,提高正规瓶装气市场占有率,公司的瓶装石油气销售量有望保持稳定。
根据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城市燃气发展经验,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燃料和石油化工的原料将长期存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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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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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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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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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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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公司分别在2019年4月18日、2019年7月11日及和2019年11月22日如期兑付18深燃01、16深燃01和16深燃02的利息。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出具了《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及《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对公司16深燃01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16深燃02的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18深燃01的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19年6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及《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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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销售收入90.54亿元,同比增长13.59%,销售量31.5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3.95%。其中,电厂天然气销售量为9.7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3.55%,非电厂天然气销量21.8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4.13%。管道天然气29.0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1.99%;天然气批发2.4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3.35%。
深圳地区管道天然气销售19.6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72%,主要是电厂天然气销售量增长所致;深圳以外地区管道天然气销售量9.3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9.54%。
报告期内,公司液化石油气批发销售收入19.89亿元,同比下降22.30%。销售量56.60万吨,同比下降11.19%。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发展机遇,一是强化资源和市场统筹,实现华安LNG应急储备库投产运营和落实大鹏TUA资源利用,形成西二线、广东大鹏、广东大鹏TUA、迭福、储备与调峰库等共同组成的5路气源,充分保障深圳市天然气稳定供应,推动大湾区高压管网互联互通,扩大公司天然气销量。二是助力大湾区能源转型发展,大力拓展粤港澳大湾区电厂用户,电厂数量增至6家,销量再创新高。三是响应深圳市高质量发展号召,持续加大开展老旧住宅区及城中村管道天然气改造力度,大力提升城市气化率,2019年共完成城中村改造48.3万户,是2018年改造量的4.7倍。四是大力推动企业综合改革,开展深圳地区管道燃气运营机构改革,优化调整总部职能部门,新增创新投资公司和香港深燃两大运营平台。五是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工商业用户供气速度,实现深圳市全年拓展工商业用气新增1,687万立方米。六是率先开展工控安全与信息安全研究,推动产业化发展,成功申报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成功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控安全防护方案。
深圳以外地区,借力国家环保政策,推进工业煤改气,落实节能减排,扩大天然气利用,天然气市场得到进一步扩大。
截至2019年底,公司管道气用户379.41万户,净增53.03万户。其中,深圳地区229.08万户,净增23.20万户;异地150.33万户,净增29.84万户。瓶装气用户144.1万户,净增10.68万户。
2019年,深圳市新建市政燃气管道112.08公里,更新改造老旧中压钢质燃气管道70公里;深圳市外新增市政燃气管道527.69公里。截至2019年底,公司拥有高压、次高压管线527.13公里、市政中压管线7,665.67公里。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推动燃气投资项目拓展,获得湖南邵东、湖北宜都、长阳,浙江慈溪,云南巨鹏系等11个城市燃气项目,新增项目数量较上年增加5个。
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燃气行业率先构建以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以风险评估为驱动,覆盖各项业务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保障城市供气和用户用气安全,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74家子公司,详见附注九。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详见附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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