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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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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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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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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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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及Energy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其中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16亿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有关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发生金额,预计发生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此外,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预计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其中,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及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担保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二)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三)Energy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截至2019年末,Energy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JAESE Energy Co., Lt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Energy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股权的比例合计为88.9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Energy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股权的比例为88.96%,为其控股股东,因此全部由公司提供担保,其他小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16亿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9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8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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