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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转赠,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2,000,814.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3,285,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895,713.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45.6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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