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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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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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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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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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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曲轴 公告编号:2020-03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邢运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志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3、现金流量表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357.1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2,826.07万元,主要系公司与客户结算采用的是银行承兑汇票,此部分票据还未到期形成现金,故造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去年减少。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912.2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179.90万元,主要系上期公司进行自动化改造投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33.9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884.69万元,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期权的事宜
2020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303,250份;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82,100份,注销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55,7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
2020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对公司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2020年1月1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二)关于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事宜
2020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4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8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4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数量为0;截止2020年3月31日,已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8,167,148份,行权增发股份8,167,148股。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2月5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邢运波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邢运波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2020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4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8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4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2月8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2月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进行公告。
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2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2020年2月11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0)。
2020年3月2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3.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926,4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3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89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57%,最高成交价为4.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8元/股,成交总金额14,805,778.29元(不含交易费用)。
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4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邢运波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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