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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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