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对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监事会认为和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2、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对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针对当前存在的债务问题,公司应加快采取各项措施,全力推进债务重组,有效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公司正常与持续发展。

  监  事: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