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2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未盈利且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74,931,489.3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47,960,595.89元,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调整的年初未分配利润-69,809,962.54元,加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83,846,928.02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08,855,119.79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未盈利且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基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考虑到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政策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为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条件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同意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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