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注意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的我们对相关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银鸽投资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2020年4月7日,银鸽投资收到河南省证监局有关违规担保的警示函,认定银鸽投资为其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69,9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了担保。

  该担保未经银鸽投资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亦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外公告。由于银鸽投资的相应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银鸽投资是否存在其他尚需披露的担保事项,及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可能导致银鸽投资的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和董事会编制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详尽审慎的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我们尊重审计机构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我们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对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内控审计报告中所述的“内部控制缺陷”。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郝秀琴     刘汴生      陶雄华

  2020年4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