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上述说明及意见。
2、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签字:胡志芳 杨向阳 陈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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