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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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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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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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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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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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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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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及监事薪酬的公告 |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2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9年度财务概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合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1,888,856,434.53元,期末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092,482,314.51元。公司(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223,556,668.02元,母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394,940,263.82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9,494,026.38元,2019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79,002,905.46元。
二、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9,002,905.4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盈利水平及资金等状况,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拟定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3,183,922,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相关独立董事出具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其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下进行股利分配,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时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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