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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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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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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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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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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PCCP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的生产与销售,产品用于我国远距离、大口径、跨流域管道输水工程。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始从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生产的企业之一,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我国大型管道输水工程PCCP骨干供应商之一,稳居我国PCCP生产企业第一集团行列。
我国开发研制、生产PCCP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研制。尽管我国生产使用PCCP的历史较短,但由于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管材需求量日益增多,PCCP与其它管材相比具有的优良性能以及适于铺设高工压、大口径管道的优点,深受生产企业、设计部门和使用部门的青睐,呈快速发展的势头。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制管企业在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不断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实现了混凝土管道生产装备的国产化,使我国PCCP 混凝土管的制造技术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我国已成为混凝土管道生产和应用的大国。
公司的生产模式以订单式生产方式为主。通过投标获得订单后与客户签订供货合同,根据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进行生产。由于PCCP的体积、重量较大,长途运输成本较高,因此公司在总部和主要目标市场所在地建立生产基地,大型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集中在生产基地。目前公司分别在山东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北省、江苏省、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组建了子公司和分公司,负责各区域市场的产品生产和销售。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可有效规避存货风险,合理配置内部资源。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模式等无重大变化。
(二)石化、核电等金属管件业务
2016年5月,公司完成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新峰管业100%股权,以此切入了核电及石化等高端金属管件制造领域。新峰管业专业从事工业金属管道配件(又称工业金属管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其主要产品为弯头、三通、四通、180°、90°、45°弯头、异径管、翻边短节、管封头、锻制式承插系列等管件,产品主要用于核电及石化行业。
由于工业金属管件应用领域不同,对其产品性能及加工工艺要求差别较大。应用于石油化工工业金属管件一般需要耐高温、耐高压和防腐蚀等特性,其中应用高温、高压炼化工业领域的管件由于高压加氢装置具有临氢、高压并伴随硫化氢操作的工况特点,因此此类管件需具有高强度、抗应力和耐腐蚀性等技术特点。应用于核电工业领域的金属管件需要较高的特殊技术要求,核电管件除其工况环境错综复杂之外,其输送介质的放射性和温度、压力等级的苛刻性也是很特殊的,因此核电管件从原材料选用、强度与结构设计、试验与检验等方面需具有较高技术要求。目前业内部分厂商已经能够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实现高端管件的国产化,基本能够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但总体来讲,我国工业金属管件行业制造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目前,新峰管业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高端金属压力管件生产厂商之一,也是国内少数几家掌握高压临氢管件制造技术和少数几家取得国家核安全局核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厂商之一,并成为我国石油化工和核电领域所需高端金属管件的骨干供应商。
由于高端管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大型输油输气管道、炼油乙烯工程、大型火电和核电建设等,这些企业主要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管件产品,而且随着工程设计的不同,对管件产品的规格、材质、技术指标均有较大不同,因此,高端管件生产企业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均采取订单式产销模式,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和每笔订单的不同要求进行产品设计和组织生产交货。报告期内,新峰管业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除现有的PCCP业务、石化、核电等金属管件业务外,公司报告期内积极筹划拓展排水管、钢管、市政工程总承包等新的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是公司转型发展的元年。公司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人才、质量、效率”四个关键词开展经营管理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求实、务实的原则,在全体龙泉人的共同努力下,克服困难,砥砺前行。
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较为稳定,排水管、钢管、市政工程总承包等新业务按计划有序开展。管道板块业务逐步向好,PCCP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幅;管件板块业务收入有较大下滑,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8,070,925.6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8%。其中管道板块业务收入765,857,161.78元,同比增长97.61%;管件板块业务收入195,144,851.50元,同比下降66.08%。2019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91,091.30元,实现扭亏为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执行尚未履行完毕及已签订待执行订单金额约12.7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新产品市场推广,扩大传统产品市场占有率,努力实现整体产销平衡;不断推进“法治”、流程建设,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加快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运营管理工具,建立了自上而下的运营管理体系;注重产品质量,强化品牌意识,全面提升制造能力和质量管控水平;提升内部运营效率,降低综合成本;公司重视人才梯队搭建和人才储备,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薪酬激励与分配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承诺及职责,加强内控建设,完善治理结构,提高了公司运作效率。公司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1、2019年1月28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公司与内蒙古引绰济辽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引绰济辽工程输水工程管线段采购二标(PCCP 管材)合同》,合同总金额6.41亿元。为保障该合同的顺利执行,公司决定设立内蒙古分公司,建设PCCP生产基地。
2、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新一届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
3、2019年4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通过本次组织机构调整,进一步优化了管理流程,提高了公司运营效率。
4、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投资设立湖北龙泉、淄博龙泉、泽泉贸易三家全资子公司,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业务布局,为公司在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及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5、为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运营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启动了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目前,该事项仍在有序推进中。
6、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PCCP预应力钢丝应力监测技术”、“智能管道研究”、“双胶圈密封型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WP347H高温高压不锈钢管件生产工艺优化”、“预制管道智能化软件系统的研发”等在研项目。
7、公司积极开拓排水管、钢管、市政工程总承包等新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上述新业务拓展中共计签订合同总金额约2.24亿元。为公司未来新业务的拓展,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0.48%,46.70%,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07.6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PCCP业务部分前期推迟的订单恢复生产,营业收入增长;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下降,节省了利息支出;公司加强管理,降本增效,降低和节约了费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9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多项会计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22号、会计准则23号、会计准则24号和会计准则37号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按照2019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执行财务报表列报格式。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执行,其中会计准则22号、会计准则23号、会计准则24号和会计准则37号自2019年1月1日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上述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的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改变了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但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7)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①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②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③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④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⑤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②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③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④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6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北龙泉管业有限公司、淄博龙泉管业有限公司。湖北龙泉、淄博龙泉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9年1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泽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泽泉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付波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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